欢迎访问蓟州区教育教学服务平台    学校网站导航  
移动版
微信公众号
首页 >> 通知公告
关于积极关注推广国家反诈中心官方政务号的通知
来源: 国务院联席办 发布时间: 2021-02-08 浏览次数:

  公刑侦〔2021〕611号

  各省、自治区、直辖市打击治理电信网络新型违法犯罪工作联席会议办公室,新疆生产建设兵团打击治理电信网络新型违法犯罪工作联席会议办公室:

  为深入贯彻落实习近平总书记重要指示和全国打击治理电信网络新型违法犯罪工作电视电话会议精神,依托互联网新媒体平台大力开展反诈防骗宣传,切实提高人民群众防骗意识和能力,营造全民反诈的浓厚氛围,我办将于2月1日在人民日报客户端、微信视频号、新浪微博、抖音、快手等5大互联网新媒体平台同步开通“国家反诈中心”官方政务号。为将该官方政务号打造为国家层面反诈宣传权威阵地,并与各地宣传平台开展互动,形成全国联动的反诈宣传格局。请各地联席办大力宣传推广,推动全警关注、全民关注。现就有关工作通知如下:

  一、发动广泛宣传阵势。国家反诈中心官方政务号将于2月1日上线,届时省级联席办要发动各警种、各部门、各成员单位关注、观看、转发,并推广到每个社区,尤其是老年人、大学生、财会人员等易受骗特殊群体,全力扩大宣传防范覆盖面,提高宣传防范触达率。各省级联席办接此件后,请即将此通知转发至地市、县级联席办。官方政务号关注方式为:在人民日报客户端、微信视频号、新浪微博、抖音(ID:gjfzzx96110)、快手(ID:gjfzzx96110)等平台搜索“国家反诈中心”,点击关注。

  二、形成联动宣传常态。各地公安机关要紧盯多发高发易发诈骗类型,在工作中发现新的诈骗手法的,要及时分析总结,积极创作优秀反诈宣传片并上报我办,或将案件相关情况上报我办,由我办统一拍摄,联动发布防范宣传。

  三、建立考核工作机制。我办将对各省份的关注率(关注官方政务号的人数占全省人数的比例)及报送的宣传视频采用个数作为全年宣传考核项目和年底宣传防范评优工作依据。

  特此通知。

  国务院打击治理电信网络新型违法犯罪

  工作部际联席会议办公室

  2021年1月30日

 
 

学校食品卫生监督举报电话:022-29030812
津ICP备16005698号-1 主办单位:天津市蓟州区教师发展中心  维护:蓟州区教师发展中心网络电教部  电话:022-22782399   
本站所有内容,未经本站书面同意,不得转载。
Produced By CMS 网站群内容管理系统 publishdate:2025/04/28 09:40:00